香港金融管理局警告公众:警惕海外加密货币公司的虚假“银行”宣传
事件背景
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近日注意到,一些未在香港持牌的海外加密货币公司在香港活动中自称为“银行”或在其产品描述中使用“银行卡”一词。这类行为涉嫌违反《银行业条例》,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这些公司为香港持牌银行,进而对其产品与服务产生错误认知。
银行条例与法律要求
根据《银行业条例》,只有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授权的持牌银行、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(统称为授权机构)才能在香港从事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。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或公司不得在名称或描述中使用“银行”一词,也不得声称自己是银行或从事银行业务。
条例第97条:除香港持牌银行或中央银行外,任何人在未经金管局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不得在业务名称或描述中使用“银行”一词或其衍生词。
违反上述规定将构成犯罪,可能受到法律制裁。
公众应注意事项
香港金管局提醒公众注意以下事项:
并非所有带有“银行”字样的加密货币公司均为香港的持牌银行。
加密货币公司提供的“银行卡”或其他类似服务未必受到金管局的监管。
消费者应仔细核实公司是否为香港的授权机构,以免遭受潜在的财务损失。
香港金管局声明
香港金管局对这一现象表示关注,并重申消费者在选择金融服务时需提高警惕。金管局明确表示,未获得授权的加密货币公司使用“银行”一词的行为不仅可能误导公众,还涉嫌违法。未来,金管局将继续加强监控和执法力度,以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名词解释
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: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央银行,负责监管银行业及维持金融稳定。
银行业条例:香港规范银行业的法律框架,旨在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。
加密货币公司: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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